江西遂川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970620062

浅析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江西遂川律师

浅析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江西遂川律师

 

1、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住改非拆迁中,经营者可依照承租人获得相关补偿,没有所有权的承租人可获得装修、搬迁、营业损失、停业补偿。根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1的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2、住改非和普通住宅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对住改非进行拆迁的,1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行拆迁的,1般依据房屋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8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9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2十1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以上就是律师之家小编对“住改非拆迁中营业损失给谁”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住改非拆迁中,没有所有权的经营者可获得装修、搬迁、营业损失、停业补偿等。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师之家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江西遂川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郭晓华
执业证号:13608200510168192
联系电话:13970620062
电子邮箱:448621379@qq.com
QQ/微信:448621379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城慈云路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